辦結近1萬件群眾舉報問題 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河北/江蘇/內蒙古等地情況
2022年5月19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22年6月1日-6月2日向河北省、江蘇省、內蒙古自治區、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反饋。
辦結近1萬件群眾舉報問題 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河北/江蘇/內蒙古等地情況
2022年5月19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22年6月1日-6月2日向河北省、江蘇省、內蒙古自治區、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反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河北省、江蘇省、內蒙古自治區、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2年5月19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22年6月1日-6月2日進行反饋。
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河北省反饋督察情況
一、河北省存在的主要問題
1,非法采礦屢禁不絕。承德市興隆縣帥寶礦業、鴻基礦業等企業多家礦山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仍然非法開采。掛蘭峪鎮羊鼻子嶺鐵礦2021年3月因非法采礦受到行政處罰,同年11月又非法開采15.4萬噸礦石。興隆縣百砬溝廢棄礦山原開采面上仍在開礦、破壞山體,承德縣振興礦業石板溝鐵礦以修復名義非法采運礦石62.3萬噸。保定市滿城區大冊營鎮歷史遺留露天采坑至今未完成修復。
2,圍填海生態破壞禁而未絕。滄州市渤海新區在2018年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調查時弄虛作假,將從未實施圍填海的51公頃自然濱海灘涂濕地上報為“已填成陸”,相關部門審核把關不嚴,使該地塊納入備案清單。
3,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組交辦的2388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辦結2060件,責令整改524家,立案處罰173家,立案偵查21件,約談64人,問責122人。
4,督察要求,河北省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扎實推進首都“兩區”建設,高標準建設雄安新區,鞏固大氣污染治理、白洋淀水質提升成效,嚴控“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提升產業集聚區環境管理水平。嚴禁圍填海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礦山開采違法行為。
二、江蘇省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環境容量超載、生態成本透支的局面認識不深,治污攻堅定力不夠、韌勁不足。鎮江市排查長江干流岸線違法違規項目少報漏報,長江河道管理范圍內仍有19個違規項目,其中9個為化工項目。“兩高”項目違規問題依然存在。江蘇省“十四五”期間擬投產達產“兩高”項目20個,其中17個存在設備能效不達標、未批先建、污染物區域減量替代未落實等問題。大運河生態保護力度還不夠。宿豫區江蘇惠然實業公司長期非法占用大運河岸邊土地堆放工業固廢。
2,2022年3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鎮江市對入河污水進行現場采樣
3,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2018年蘇州阿麗拉酒店在西山國家森林公園內違規建設。連云港市云臺山風景名勝區內,約5600畝廢棄露天礦山未進行生態修復等。
4,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411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辦結3034件,責令整改1388家,立案處罰1141家,立案偵查6件,約談82人,問責13人。
5,督察要求,江蘇省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中作出表率。落實好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持續推進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太湖流域綜合治理和大運河綠色生態廊道建設。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強化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推進土壤污染環境風險防控。
三、內蒙古自治區存在的主要問題
1,草原林地保護為礦山開采等開發建設讓路問題多發頻發。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烏拉山山脈和東北部荒漠草原生態脆弱,但當地仍存在大量違法違規開采行為。烏拉特前旗62個采礦項目違法侵占荒漠草原近3萬畝,當地還違反自治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大量開采超貧磁鐵礦,生態破壞嚴重。截至2021年底,自治區1482家在期有效露天礦山中有500多平方公里需要治理修復,烏海市呼珠不沁希勒石灰石礦區關停10余年未進行治理修復。
2,一些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自治區自然資源部門2018年以來批準新設或延續53宗與自然保護地重疊的礦業權,赤峰市黃崗礦業、克什克騰旗西北礦業7個礦區合計近25平方公里,全部位于黃崗梁國家森林公園內。自治區水利部門對取水許可管理混亂問題缺乏有效監督,2018年以來鄂爾多斯市棋盤井地區地下水實際開采量達到上報量的2倍以上。
3,違規侵占河道問題嚴重。鄂爾多斯市烏蘭木倫河下游河道被企業長期違規侵占,當地自然資源部門明知一宗礦權與河道存在重疊,2021年11月仍為其延續采礦許可證。鄂托克旗2017年以行洪為由更改烏珠林溝河道走向,為采礦開發讓路,并違規同意企業在岸邊建設16.5萬立方米蓄水池截取水資源。
4,自然保護地違規問題多發。土默特左旗水務局2次擅自批準紅領巾水庫管理所擴大清淤作業范圍,為其在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采砂洗砂開綠燈。包頭市青山區推進大青山礦山生態修復過程中,違規同意修建38處蓄水池,侵占保護區實驗區172.8畝。
5,2022年4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現場檢查違規采砂情況
6,大氣污染防治仍有差距。2021年,烏海及周邊地區臭氧和PM10平均濃度不降反升。區域內“散亂污”企業整治不徹底,礦區揚塵污染嚴重。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理存在風險隱患。鄂爾多斯市工業固廢處置和利用能力不足,烏海化工固廢渣場堆存量達380萬立方米。
7,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組交辦的2829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辦結1841件,責令整改872家,立案處罰126家,立案偵查45件,約談73人,問責72人。
8,督察要求,內蒙古自治區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筑牢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區域重大戰略,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強化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大草原、河湖濕地保護及修復力度,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短板。
四、西藏自治區存在的主要問題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作為牽頭單位,未按要求制定年度實施方案,部分項目督促不力,規劃明確的10大類項目中3大類項目實施未達序時進度。自治區水利廳負責的水土流失治理項目最快進度不足40%,最慢低至6%。
發展與保護協同推進不力。日喀則市扎布耶鋰業高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違反礦產資源法,在鹽湖周邊違規取土178.4萬立方米。當地有關部門不管不顧,放任企業違法違規開采、破壞生態問題長期存在。自治區2018年以來共對56個未批先建項目進行查處,但由于后期監管未跟上,仍有部分項目違規生產建設。自治區“十三五”期間新上的6條水泥熟料生產線均批小建大,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監管不到位,放任其點火投產。昌都市問題尤為突出,4個水泥熟料項目實際建成產能超過批準產能的41.2%,部分水泥企業礦山開采對生態造成嚴重破壞。
2022年3月,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昌都市現場檢查礦山生態破壞問題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部分整改任務未完成。自然保護區內應于2020年底前退出的243宗礦業權,還有44宗未按時退出。應于2020年底前完成治理的35個歷史遺留礦山有5個未完成治理。自治區排查出需要治理的露天采場共415個,有126個沒有完成恢復治理。阿里地區砂金礦生態恢復尚未全面完成,盜探、盜采風險依然存在。
草原保護問題突出。國家要求到2015年基本完成基本草原劃定工作,自治區直到2022年3月才著手編制劃定方案。一些地方的草原遭到嚴重破壞。2018年以來,那曲市、色尼區多次以地方文件變相批準中建交通建設工程(西藏)有限公司多個砂石料場,未要求辦理采礦許可證和草原征占用手續等,放任其長期非法開采,大量剝離廢石隨意堆棄壓占破壞草地,部分剝離的草皮層基本喪失移植恢復價值。那曲市羅瑪鎮五村砂石礦2018年7月就已關閉,破壞的草原至今未完成生態修復。
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組交辦的1115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辦結840件,責令整改235家,立案處罰70家,約談92人,問責9人。
督察要求,西藏自治區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切實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保護好冰川、高原湖泊等自然生態系統,推進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強化建設項目和礦產、旅游資源開發管理,嚴控“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反饋督察情況
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新疆生態環境的重要性、脆弱性認識不足,存在“重發展、輕保護”情況。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年以來招商落戶6家違法的高耗能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放松要求,2018年以來部分地州以國土整治項目為名,開墾天然牧草地5.1萬畝;伊寧縣規避分級審批要求,將草原化整為零批準開墾。
2022年3月,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阿克蘇地區現場檢查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昌吉州寶明礦業公司石長溝礦區違法占用天然牧草地2.3萬畝,選礦廢水直排外環境;三工灘鎮頭屯河左岸13家采砂場違法占用草原2195畝。伊犁州金川礦業等3家公司違法占用草原1.1萬余畝。相關地州林草部門排查違法征占用草原流于形式,伊犁州基礎數據混亂、底數不清,阿勒泰地區100余家企業及旅游項目違法占用草原問題未納入排查清單。
六、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些師市和部門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內生動力不強。兵團對各師市的年度績效考核中,生態環境保護指標權重逐年降低。兵團“十四五”擬投產達產的23個“兩高”項目中,有16個未經批復即開工建設。
人工防護林退化較為嚴重,退化面積達67.3萬畝,退化率為38.7%。二師31團、33團防護林灌溉用水不足,影響林木成長。四師可克達拉市28.5萬畝人工防護林中有11.7萬畝灌溉設施不完善。河流生態流量保障不力,七師胡楊河市將奎屯河大部分來水引入下游水電站用于發電,導致河道水量大幅減少甚至斷流。
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組交辦的2064件群眾舉報問題基本已辦結或階段辦結,責令整改468家,立案處罰179家,立案偵查6件,約談88人,問責64人。
督察要求,自治區和兵團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道路。嚴禁“三高”項目進新疆,遏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持續打好藍天保衛戰,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加強草原、濕地、防護林、胡楊林等生態保護。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地保護,科學合理明確卡拉麥里山有蹄類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范圍。牢固樹立“兵地一盤棋”思想,加強統籌協調,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的綜合效能。
督察組強調,各地要高度重視群眾環境信訪問題辦理,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此外,各地省委、黨委、政府、自治區和兵團應根據督察報告,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