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權出讓不受限!浙江對年內開工的重大項目加強自然資源保障
日前,浙江省發布《關于印發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從空間規劃、建設用地指標、土地市場配置等方面發布15條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政策措施。
采礦權出讓不受限!浙江對年內開工的重大項目加強自然資源保障
日前,浙江省發布《關于印發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從空間規劃、建設用地指標、土地市場配置等方面發布15條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政策措施。
一,從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日前,浙江省發布《關于印發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從空間規劃、建設用地指標、土地市場配置等方面發布15條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助力穩經濟政策措施。
二,《通知》明確對計劃年內開工的各類建設項目,所需的新增建設用地規劃指標與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同步等額下達,全額保障。對計劃年內開工的省級及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確需占用穩定耕地的,6月底前從省預留的20萬畝穩定耕地中另行帶帽核減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任務。《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提出 ,助力重大項目用礦需求。對計劃年內開工的重大項目建設需新設大型砂石土采礦權的,采礦權出讓不受年度出讓計劃限制。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需新設大型采礦權,未納入當地礦產資源規劃的,允許調整規劃補劃集中開采區;所在市、縣采礦權規劃指標不足的,可在省級礦產資源規劃預留指標中安排。
四,優化用地用海用礦審批服務。依托省域空間治理數字化平臺,開展“百大”項目用地報批集中攻堅行動,實行全流程節點管理,加快項目規劃選址、用地審批、土地供應等手續辦理。建立項目動態調整機制,把更多項目納入重點服務保障范圍。對年內急需動工建設的項目,在用地審批中,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再審查標準農田占補方案。開展歷史圍填海區域“集中連片論證 分期分塊出讓”審批改革試點擴面,分期分塊出讓審批時間壓縮至15個工作日。簡化采礦權抵押備案事項,抵押雙方自愿簽署采礦權抵押合同的,無需向登記機關申請抵押備案;對確有要求辦理抵押備案的,辦理時間縮減至4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