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制定!山東省海砂采礦權探礦權市場基準價擬7.7元/方
12月20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發布公告稱已完成20個礦種礦業權市場基準價、4個礦種礦業權市場基準率制定(調整)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個工作日)。
首次制定!山東省海砂采礦權探礦權市場基準價擬7.7元/方
12月20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發布公告稱已完成20個礦種礦業權市場基準價、4個礦種礦業權市場基準率制定(調整)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個工作日)。
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7〕35號)和《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國土資規〔2017〕1號)要求,礦業權市場基準價應結合礦業經濟發展形勢進行調整,原則上每兩年更新一次,當礦產品銷售價格上浮或下滑幅度超過(含)20%及時調整。
本次制定(調整)礦業權市場基準價/基準率包括以下礦種:煤、鐵、鈦鐵礦、地熱、金、銀、銅、鉛、鉬、稀土、金剛石、石墨、巖鹽、礦泉水、煤層氣、頁巖氣、油頁巖、二氧化碳氣、螢石、海砂等20個礦種,其中煤、鐵、金、巖鹽等4個礦種同時制定基準率。其中,煤層氣、頁巖氣、油頁巖、螢石、海砂、二氧化碳氣等6個礦種的基準價以及煤、鐵、金、巖鹽等4個礦種的基準率為首次制定。
海砂采礦權市場基準價與探礦權市場基準價均為7.7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