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建立綠色礦山退出機制 31家礦山移出省級綠色礦山名錄
近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發布公告,將31家礦山移出省級綠色礦山名錄。這是我山東省首次建立綠色礦山退出機制,自此山東省綠色礦山實現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
山東建立綠色礦山退出機制 31家礦山移出省級綠色礦山名錄
近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發布公告,將31家礦山移出省級綠色礦山名錄。這是我山東省首次建立綠色礦山退出機制,自此山東省綠色礦山實現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
一,山東省是礦產資源大省,截至2021年,全省共有持證礦山855家。已建成綠色礦山278家,其中省級綠色礦山188家,國家級綠色礦山90家,數量居全國第二位,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導、部門聯動、企業主建、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的綠色礦山建設體系。“通過綠色礦山建設,全省礦山整體面貌實現較大改觀,礦山企業綠色發展理念進一步樹牢,科技創新能力不斷增強,依法辦礦、規范管理、生態優先、資源高效利用、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和礦區和諧水平得到顯著提升。”省自然資源廳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處副處長祝德成介紹。
二,山東省綠色礦山建設啟動以來,存在著地區差異,不同類型礦山建設進度和質量不均衡,部分礦山基礎條件較差、建設難度大,部分礦山企業長期停產缺乏建設資金等現實問題。今年,按照自然資源部要求,山東省對全省278座綠色礦山開展了全覆蓋的“回頭看”,將已被整合、采礦證到期、綠色礦山建設不達標、創建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嚴重失信、存在安全生產或環保等領域突出問題的礦山,集中移出了綠色礦山名錄。
三,經排查、復核,山東省現保留綠色礦山224家,已移出54家,其中移出國家級23家、移出省級31家。“過去的綠色礦山建設主要是創建為主,沒有退出機制。去年年底,山東省出臺了《加強綠色礦山名錄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對綠色礦山名錄實行動態管理。這次建立退出機制,暢通了綠色礦山動態退出的渠道,切實提升綠色礦山遴選質量。”祝德成說。
四,同時,山東省正在研究制定綠色礦山激勵機制,探索在用地保障、財稅支持、綠色金融、資源配置等方面對綠色礦山進行扶持,以此激發礦山企業綠色發展的內生動力,推動礦業綠色發展。
五,據介紹,全省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斷加強綠色礦山的事中事后監管,結合礦業權人信息公示公開系統,按照縣級檢查比例不低于50%、市級檢查比例不低于30%、省級檢查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
六,根據現行政策要求,新建礦山投產1年后,要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生產礦山要加快改造升級,到2025年全省綠色礦業格局基本形成。“最近第四批省級綠色礦山正在審查過程中。通過建立健全‘達標創建、持續提升、動態管理、有進有出’綠色礦山管理機制,助力全省綠色礦山建設。”祝德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