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合法淡化海砂!廣東省公布78個陸地海砂淡化場備選場地
廣東省計劃在上述地級市選點布局建設合法海砂淡化場地,大規模推動合法海砂淡化產業發展,保障當地建筑用砂市場有序發展。
大規模合法淡化海砂!廣東省公布78個陸地海砂淡化場備選場地
廣東省計劃在上述地級市選點布局建設合法海砂淡化場地,大規模推動合法海砂淡化產業發展,保障當地建筑用砂市場有序發展。
一,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公布78個陸地海砂淡化場備選場地名單。其中湛江29 個、汕尾15個、中山11個、汕頭6 個、惠州和江門各5個、潮州、佛山、東莞各2個,揭陽1個。廣東省計劃在上述地級市選點布局建設合法海砂淡化場地,大規模推動合法海砂淡化產業發展,保障當地建筑用砂市場有序發展。
二,此前,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水利廳已聯合發布《關于支持陸地海砂淡化場規劃建設的通知》,從規劃、開采、生產、監督等方面綜合施策,為正確使用海砂資源,淡化海砂提供必要條件,保障合理洗砂需求,緩解砂石供需壓力。該文件提到:
三,陸地海砂淡化場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各地應按照《陸地海砂淡化場選址指引》設立必要的陸地海砂淡化場;
四,鼓勵使用低效存量建設用地建設陸地海砂淡化場,主動指導陸地海砂淡化場項目落實省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以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
五,在河道管理范圍內設置陸地海砂淡化場,依法予以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含臨時占用)審批手續,原有的河道管理范圍內合法堆砂場,可優先考慮改造成陸地海砂淡化場。
六,2020年5月印發的《廣東省海砂開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更明確自2020年起,連續3年組織海砂資源市場化出讓,每年向市場投放約10片海域6000至7000萬立方米的海砂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