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海關查獲禁止出口天然砂石84.3噸
日前,大鵬海關在貨運渠道查獲禁止出口商品天然砂石84.3噸。
大鵬海關查獲禁止出口天然砂石84.3噸
日前,大鵬海關在貨運渠道查獲禁止出口商品天然砂石84.3噸。
南昌某公司委托深圳某報關公司以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方式,向大鵬海關申報出口人造鵝卵石一批,總貨值約662萬元。大鵬海關在現(xiàn)場查驗時,發(fā)現(xiàn)貨物有異常,疑似天然砂石。經(jīng)鑒定,實際出口貨物為天然砂石84.3噸和天然鵝卵石20.6噸。
據(jù)了解,天然砂是一種有限的自然資源,過度開采將造成生態(tài)破壞等嚴重環(huán)境問題,已列入《禁止出口貨物目錄》。另外,鵝卵石為天然鵝卵石,與該企業(yè)所申報的人造鵝卵石不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海關提醒,根據(jù)《海關法》第八十二條,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由海關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jù)《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