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曝光!攀枝花市米易縣非煤礦山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不力,生態破壞問題突出
5月6日,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繼續公開曝光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三批典型案例。攀枝花市米易縣非煤礦山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不力,生態破壞問題突出被點名曝光。
省級曝光!攀枝花市米易縣非煤礦山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不力,生態破壞問題突出
5月6日,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繼續公開曝光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三批典型案例。攀枝花市米易縣非煤礦山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不力,生態破壞問題突出被點名曝光。通報指出,攀枝花市米易縣礦山生態環境常態監管存在盲區,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缺位,企業主體責任意識欠缺,個別花崗石礦山露天開采過程中未嚴格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等工作要求,生態環境破壞嚴重。
基本情況
攀枝花市位于金沙江、雅礱江交匯處,是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全市礦產資源豐富,米易縣地處金沙江一級支流安寧河流域,屬攀西資源開發腹心地帶,縣域內花崗石資源儲量1.2億立方米以上,位居全國前列。
目前米易縣共有非煤礦山31家,其中花崗石礦山12家。《攀枝花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實施方案》中明確“要構建環境友好、節約高效、礦地和諧、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綠色礦業發展模式”,但目前米易縣花崗石礦山中尚無一家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部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主要問題
礦山違法違規開采問題突出。督察發現,米易縣眾晶礦業有限公司草場大凹子花崗石礦越界侵占土地約7200平方米;米易縣冰花蘭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寨子山冰花蘭礦每年生產用水約需1.64萬噸,自2008年以來陸續設置3口取水井,期間既沒有開展地下水水資源論證,也未取得地下水取水許可,長期違法取用地下水用于礦山生產。
無序作業,生態破壞嚴重。眾晶礦業未落實開采方式現代化、采礦作業清潔化、礦山管理規范化、生產安全標準化、礦區環境生態化等相關要求,沒有依據開發利用方案實施分層分平臺規范化臺階式開采,作業無序、野蠻施工、采場堆場管理混亂、山體大面積掛白,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眾晶礦業、冰花蘭礦業兩家企業主要進出場道路均未進行硬化處理,開采、裝卸環節未采取濕法作業,運輸車輛未密閉,揚塵污染嚴重。
棄土棄石隨意傾倒,排土場環境和安全風險隱患突出。米易縣眾晶礦業在設計排土場的西南面約150米處違規傾倒廢石,壓覆損毀植被面積達15000平方米,且形成高陡邊坡。眾晶礦業和冰花蘭礦業水土保持方案均要求通過設置截排水溝收集地表水并引流,且保持暢通。督察發現,眾晶礦業采場排洪溝和冰花蘭礦業排土場導流渠均存在損毀淤堵,其中眾晶礦業排土場整體已呈現出明顯水力侵蝕痕跡,排土場下游不足1公里處為農田和村莊,水土流失、安全隱患等問題突出。
原因分析
礦山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打折扣。米易縣31家非煤礦山均位于雅礱江、安寧河岸線10公里范圍內,排查過程中沒有落實省、市關于“應排盡排、應統盡統”和“排查全覆蓋、整治無遺漏”的要求。據資料顯示,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非煤礦山生態環境隱患問題整改清單》中米易縣僅有3家非煤礦山在列,導致常態監管存在盲區。
部門監督管理缺位。自然資源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牽頭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統籌推進不力;水利部門對礦山水土保持和地下水取水監管缺位;應急管理部門對礦山開采作業及排土場安全風險隱患監管不到位。
企業主體責任意識欠缺。礦山開采過程中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對落實各項生態保護和生態恢復治理措施執行不力。(來源:四川生態環境)